估波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搜索
查看: 1601|回复: 10

[其他项目] 海明公开道歉全文(桑兰案)

[复制链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发表于 2012-3-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纽约3月5日体育专电(记者李大玖)美国联邦法院5日刊出了天价跨国官司桑兰前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以下是海明《公开道歉》的全文。

公开道歉

本人海明,是纽约州执业律师,在此向莫虎律师、张燕女士(莫虎夫人)、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薛伟森先生以及他们的亲友致以真诚的道歉,事关本人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所递交的桑兰诉AOL时代华纳等一案的诉状中,因行为不当而触犯上述各位。

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

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

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

为此,我恳求他们的饶恕。

                                                                                                                                                              海明律师(签字)(2012年3月2日)


                                                                                                                                                                     公证人签名:Don Chin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大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6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桑兰案各方声音:恶意敲诈案桑兰称惩罚唯一对象

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公开向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莫虎道歉,承认包括性侵在内的指控“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那么与桑兰案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他们有何反应?

刘国生: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

刘国生:(本案的主要被告之一)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海明作为桑兰的代理律师到联邦法院告我们,说当初我们帮助她,让她住在家里是软禁她,又说我们侵吞她的资产,甚至告我和薛伟森对她性侵。案子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清楚了,桑兰所有的指控都毫无事实根据,也没有任何证据。

桑兰一方面在法庭起诉我们,另一方面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前律师海明一起大造舆论,甚至不惜编造性侵谎言对我们进行威胁讹诈,其目的就是逼我们花钱和解。对于敲诈行为,我们不可能低头,也不可能花钱消灾。我们只有坚持将官司打到底,(这样)才能还我们清白。海明认错道歉,是明智之举。我们愿意原谅海明,因为他认错道歉的态度是诚恳的。我相信他认识到自己真的错了。我们不仅撤销了要求联邦法院对海明的惩罚动议,以后也不会再反诉他,更不会在任何场合羞辱他。我们与海明之间的事就此翻篇了。

莫虎:桑兰是惩罚的唯一对象

莫虎:(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师,也是被告)这起诉讼案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对媒体表示,“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今天我还是这句话。桑兰今天再次摔倒在了法律上。海明是桑兰的代理律师,如果没有桑兰的签字,他不可能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今天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海明公开道歉是明智之举,虽然对于海明而言,这是比“R-11”更重的惩罚。“R-11”是法官裁决,而公开认错道歉则是他自己承认自己有错。

海明:我后悔接这个案子

海明:(是桑兰天价跨国索赔案的第一个代理律师)我后悔接这个案子。(我)不仅没拿到钱,还浪费了很多精力。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后悔跟(向)他们认错道歉。不过认错书的措辞并不是我自己写的,是他们写好了我签字的。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案子。我从来没有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向纽约地方检察官报案。我只是将中国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翻译后寄给了检察官。我是律师当然懂得,性侵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录口供签字才行。桑兰到警察局报性侵,我连门都没进。

谢晓虹:我对桑兰亲如母女

谢晓虹:(谢晓虹女士是桑兰案被告中的核心人物)1998年桑兰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不幸摔伤,留在纽约接受治疗,成为美国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当时急需有人能够与中美各方保持联络,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我帮忙照顾桑兰。

桑兰受伤后在医院接受手术,我们一家人几乎每天都轮流去看望她,给她送汤送饭,陪她聊天,目的就是要减轻她的痛苦,帮助她保持精神上的乐观。桑兰出院后,我们又接她住到我们家里继续康复治疗,想尽一切办法让她的痛苦减到最低。桑兰回国后我们又协助国内有关方面安排她的生活,努力帮助她自立,希望她能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桑兰一直跟我保持亲如母女的关系。每次回国,我们总不忘和她见面,了解她的近况。她到美国也住在我们家里。她总是亲热地称老刘“刘伯伯”,称我儿子“阿森哥(薛伟森)”。每年除夕夜一过,她总是第一个打电话向我们祝贺新年。一直到2011年4月我才知道她将我和老刘告上了法庭,说我们当初让她在家里养伤是“软禁”她。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告我儿子对她性侵。


我对桑兰比对我自己的儿女还要上心。对自己儿女我们经常说“No(不)”,可是对桑兰,我们除了付出还是付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对待我们。那段时间,我和我儿子都完全崩溃了。我儿子瘦了十几斤,可是他怕我担心,不仅不告诉我,还每天给我打电话安慰我。我也垮了,躺在床上连站都站不起来,什么都吃不进去,脑子里甚至转着各种自杀的念头,只想带着儿子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去年夏天,她到警察局报性侵案,说我儿子和老刘对她性侵,我的心反而平静下来。我没什么可怕的。我很庆幸我又活过来了。

我也曾经非常恨海明,桑兰做的很多事情都与他有直接关系。但是我现在觉得,只要他真心悔过,真诚道歉,我就应该原谅他。希望他能够汲取教训,以后不能再拿法律当武器胡闹。  特注:桑兰现任律师徐晓冰未作答复。5日,记者通过电话和电邮与徐晓冰联系,希望他或者桑兰本人对海明公开道歉一事发表评论。到本社发稿之际,未收到徐晓冰律师或者桑兰的任何回复。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6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桑兰官司风云突变 前律师海明临阵脱逃道歉求饶

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

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

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

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

事件

美国联邦法院昨天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

这是桑兰去年4月在美国提起天价跨国诉讼以来,首次有人出来道歉,是一个重大的转折。

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不再寻求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法的“R-11”条款对他进行法律惩罚,今后也不再反诉他。目前,桑兰已经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

进展

2月27日,海明在出席桑兰案和解会议的时候,与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后来商定了“9点和解协议”。

协议第一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7日当天或者之前,向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支付一笔钱(钱的具体数额被涂黑遮掩了)。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2日之前提交道歉书。第三条规定,莫虎会在3月2日之前上书法庭,撤销对海明依照“R-11”进行惩罚的动议。

3月2日,海明签署了《公开道歉》。莫虎于同日递交了法庭动议,请求法官撤销对海明的“R-11”惩罚,但是保留了对桑兰进行惩罚的要求。这样一来,桑兰已经是本案中唯一面对“R-11”惩罚风险的人。

“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法官可以依据这一条,对滥诉的一方给予惩罚。莫虎律师在去年7月12日祭出“R-11”动议,要求法官对桑兰和海明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

回顾

桑兰聘请律师海明于去年4月28日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指控美国体操协会、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刘国生、谢晓虹、莫虎等人多项“罪名”,索赔18亿美元。随着案件的发展,最高峰时,桑兰案的被告多达20多名,索赔金额21亿美元。不过,桑兰后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逐渐撤销了对其他被告的指控,唯独对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3人坚决不肯撤诉。

体操运动员桑兰曾经获得过女子跳马的全国冠军。1998年,她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不幸摔成高位截瘫。纽约华人刘国生和谢晓虹受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委托临时照顾她。从住院抢救,到出院康复,桑兰在刘家住了10个月左右。长期以来,桑兰都称刘家人是她的“恩人”。但是,去年4月,风云突变,桑兰不仅将刘、谢告上法庭,还将刘、谢的律师莫虎也告上了法庭。


除了民事索赔,桑兰还向美国检方报刑事案,指控刘国生和谢晓虹之子薛伟森对她进行了性侵。去年8月,美国检方通知海明对于桑兰的报案不予接受。检察官弗莱德·格林(Fred Green)对新华社说:“经过调查,决定不起诉刘国生和薛伟森”。

纽约威切斯特郡地检处的发言人吕西安·沙尔芬(Lucian Chalfen)去年8月9日对纽约华文媒体说,桑兰案不能立案的原因是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他说:“我们不会提起检控。理由是,我们认定(她)没有(提供)足够的、经得住合理质疑的证据来支持指控。”

海明在桑兰报性侵案失败后,逐渐跟桑兰闹翻。他在去年8月31日向法庭递交了辞职申请,10月31日获得批准。他和桑兰现在是相互对告的关系。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6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桑兰案雷人情节不断 性侵金钱抹黑"微笑天使"

中新网3月6日电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桑兰天价跨国诉讼案”再出戏剧性转折。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了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书。

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在海明道歉后,桑兰成了眼下惟一要为滥诉负法律责任的人。

这件打着“索赔21亿美金”名头的跨国闹剧前后历经一年,其中爆出了诸如性侵、二奶等雷人内幕。曾经被赞为微笑天使的桑兰,其公众形象如今早已一落千丈。正如被告方代表律师莫虎在诉讼案之初所说的:“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

全景回顾:原告变被告 索赔变追债

2011年6月28日,桑兰抵达纽约开始诉讼,她的身份是原告。被告机构和个人多达25个,其中包括长期被桑兰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以及他们的儿子薛伟森、律师莫虎。

然而,到9月21日桑兰回国时,25名被告中只有刘、谢、莫3人接到了传票。据新华社报道,桑兰对其他22名被告或撤诉,或“和解”。而如今,桑兰自己已经成了被告和“众矢之的”。

从索赔金额的变化上看,桑兰案也完全是一场闹剧。该案索赔金额曾高达21亿美元,但随着有名有姓的被告缩减到刘、谢、莫3人,索偿金额也下降到了10亿美元。如今,桑兰在这桩官司里分文未取,相反倒是前律师海明不停追着她讨要3000美元房费和20000美元的律师费。

盘点海明惊人语录:桑兰愿给我做二奶

没有最雷,只有更雷——这是网友用来形容桑兰前律师海明的句子。从桑兰与海明合作直到两人反目成仇,类似的爆料语录可谓层出不穷,令人难辨真假。

“鬼心思太多,威胁恐吓我”

2011年9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了海明本人。海明称在纽约民事法庭起诉了桑兰。据海明介绍,桑兰和他的经纪人黄健不仅不支付自己应得的律师费用,还多次威胁自己。

“桑兰、黄健他们跟一个网上认识的人商量着怎样继续给我施加压力,逼迫我对‘桑兰维权案’中的被告更狠一点。并且公开在网上攻击我工作做得不好,对被告不够狠,对桑兰不忠心,甚至可以起诉我失职,要我赔偿400万美金……桑兰还说我为她打官司沾了她的光,因为她是名人,她的后台硬。”

“桑兰的鬼心思实在太多了……当我的秘书小姐问他们要钱(律师费)时,他们却是百般刁难,说没有花钱的正式收据就不给;有了之后再改口说看不懂英文账单也不给。 期间,对律师楼小姐不断谩骂,威胁要录律师楼小姐的音,要报警抓小姐。”

“桑兰愿给我当二奶,想在美国生子拿绿卡”

2011年9月,海明再次向媒体爆料,称桑兰报性侵案的目的是想和经纪人兼男友黄健移民美国,在美国生美国公民小孩,拿绿卡。但令人震惊的“猛料”还不止于此。

20日晚八点左右,桑兰曾经的律师海明在微博中称桑兰亲口对他说:其经纪人黄健在来美前用鞋打过她,并曾把她一人丢在家里不管。海明还透露:“桑兰又说如果黄健抛弃她,她就来美国投奔我,给我做"二奶",并多次反复跟我讲我太太如何坏她多么好。”

之后海明又发布了一条微博,回忆他与桑兰保持兄妹情期间的细节:“我是心软的人。桑兰今天离美,回忆与桑兰的兄妹情,我每次去做脚底按摩,桑兰就坐在轮椅里,在我旁边陪我聊天,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她喜欢做背部按摩,我也请她享受。按摩店的老板和员工都知道我们的兄妹关系,现在闹翻了,他们都不敢相信。出来玩,黄健只给她买一碗面吃,她不吃。我给她买sushi(寿司),吃光。”

“桑兰男友与我的秘书有染,扬言买凶杀我”

海明在自己的博客上还称,桑兰的男友黄健曾勾引他的秘书。“她(桑兰)说如果黄健背叛她,她就来美国投奔我。她说反正身体这样了,做二奶就好。我对她说,我已经养活着八九个人,多养一个没问题,但是,做妹就好,不必做二奶。”

海明跟着解释道:“桑兰说这话就是对黄健不放心,桑兰说她父母对黄健也没好感。只有黄健把所有财产都过户到桑兰名下,她才会放心结婚,但黄健也没什么财产,都是吹的。我从没有收留桑兰做二奶的意思,但是出于同情我一直乐于帮她,现在也是。”

“桑兰和黄健多次提出让我给他们做证婚人,但是经过观察我不看好,拒绝了。桑兰无依无靠,有黄健伺候也难得;但是黄健也亲口说过,桑兰要不是残疾也绝不会看上他。黄健曾背着我开车把我的女秘书接到家里过夜,两人亲密聊天至第2天凌晨5点半。后来桑兰强烈要求我解雇女秘书,我照办了,黄健害得我失去了秘书。”

海明还爆料,黄健和桑兰扬言要雇凶手要他的命。“黄健和桑兰扬言买凶和灭口之后,我收到了一封恐吓信,说是冲我‘大嘴巴’而来。”海明说已报警,恐吓信也已交给了警方备案。

性侵案成全程焦点 桑兰承认“被误导”

据《广州日报》报道,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曾在2011年6月发来了一份经过公证的法庭证词。该证词证明,桑兰受伤后在美生活期间曾遭性侵,而施暴者就是桑兰当时在美监护人谢晓红的儿子薛伟森。

这份证词是由医生路平提供的,他在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间曾经担任过桑兰的治疗师。

路平说,当他去被告家里时,亲眼见到薛伟森把正在睡觉的桑兰搂在沙发上并覆盖着一条毛毯对其进行性侵。他说,桑兰瘫痪后胸部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感觉不到冷热、痛痒以及其他一切感应。“桑兰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

路平说,桑兰当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下身流血,而薛伟森帮桑兰擦拭用过的厕纸上也有血渍。路平说,自己亲耳听到“桑兰问为什么会有血?”路平说,桑兰当时只有17岁,还是处女。

对此,海明表示:“我手上有他们email给我的性侵案证词中文本,全是他们自己在家里写好的。讲老实话,我都没怎么看。太三级了。”

然而,看似离奇的案情此后急转直下。据新华社报道,检方在她刑事报案两周后,以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为由,拒绝立案侦查。报案失败后,海明跟桑兰反目成仇,互相指责对方是报性侵案的始作俑者。

桑兰在9月15日给法庭的一份证词中说,律师海明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声称她当年遭到了性侵。桑兰说,报案当天,在检察官开始问话之前,她曾经一度“犹豫”,但检察官向她保证,她的证词绝对不会为外界所知。桑兰在15日的证词中说,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案”。

桑兰没有提及她所指控的性侵之事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根本就是子虚乌有。依据美国法律,如果律师教唆客户作伪证,律师有可能受到惩罚,甚至丢掉律师执照。

桑兰方回应寥寥 前后矛盾难令人信服

桑兰方面在和律师反目后,几乎成了媒体的靶子。比起“猛料”不断的海明,桑兰团队显得更为沉默。2011年11月,桑兰经纪人黄健终于开口,回应了一些争议,并表示“很后悔找海明打官司”。

据《青年报》报道,针对拖欠律师费和房租的问题,黄健表示纯属无稽之谈,但他承认合同上确实有收费条款。“海明在今年3月给桑兰发过来一份委托协议,之前他一直说要免费代理,但这份协议上写的是按照小时收费。他说这个合同只是一个模板,由于当时着急起诉来不及修改,便叫我们赶快签字。”

至于桑兰拖欠房东房租一事,黄健称,当初他们去美国之前,就打过去了两个月的房租,而海明将其中的一半算作了“一开始说不需要”的押金,“而且他告我们拖欠房租的官司,结果我们去了法庭,原告却没出庭,法庭只能判原告撤诉了,从头至尾我们都莫名其妙”,“而且,我们中间还垫付过维修费,完全够房租了”,“我们后来被告时才知道,所谓的房东,其中一个就是海明的老婆,当初他还说是朋友的房子。”

黄健在采访中感叹:“海明始终在歪曲事实,和他的合作是整个官司里的败笔,如今想起来就觉得后悔。”


桑兰遭到外界质疑的原因之一,还在于她从“讨要一个说法”变为“永不再告”的态度转变。桑兰说,美国的保险公司歧视她这个中国人,故此她要“维权”。7月11日,桑兰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对保险公司的官司取得了“突破性胜利”。

不过没过多久,桑兰又反悔说,当时律师没有给她解释清楚和解协议的内容,否则她绝对不会同意“和解”,更不会接受对保险公司“永不再诉”的承诺。

对此,黄健表示:“当初我们决定和保险公司和解,但"永不再告"的条款是海明在法庭上自己决定的,他事先并没有向桑兰解释,完全是自己个人的草率行为。”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明称道歉信非他所写 30万美元代理费一分没有

提到这封“道歉信”,海明第一句话就是,“这封道歉信不是我写的”。而据海明介绍,当初他和桑兰之间达成的协议是代理费每小时200块美元,“代理费总共多少我没算过,但估计加起来能有三十万美元了”。

新闻回放

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这是桑兰去年4月在美国提起天价跨国诉讼以来,首次有人出来道歉,是一个重大的转折。

昨晚,记者致电正在美国纽约的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由于纽约和中国有13个小时的时差,记者拨通电话时正是纽约时间的清早。听到记者自报家门和采访意图,海明带着还没睡醒的声音说,“没事,你问吧”。

道歉信不是我写的  

提到这封“道歉信”,海明第一句话就是,“这封道歉信不是我写的”。“道歉信是刘国生一家写的,我只是负责签字,其实这个道歉信我是27号就签了,他们送过来的时候我几乎没看,瞄了一眼就签字了”,海明语气平缓地说道。为什么会不仔细看呢?听到记者诧异的语气,海明解释说,“我们这是庭外和解,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对方要的是面子,我要的是尽快摆脱这个麻烦,对方承诺如果我签字了,就永远不再告我,这是我们的一种交换形式”。对于道歉信中写到的“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内容,海明表示这只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说话合不合理、过不过度都无所谓、他不用负法律责任。“要看和解协议的全部内容,结尾处写了‘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海明升高了语调对记者说。

30万美元代理费一分没拿到  


为何会接手这个官司,海明说他当初只是想帮桑兰,“桑兰的经纪人黄健是我人大附中的校友,所以他找到我的时候我就同意了”。回顾这场官司,海明坦言很后悔,“我不仅没有拿到代理费,还浪费了很多精力”。

据海明介绍,当初他和桑兰之间达成的协议是代理费每小时200块美元,“代理费总共多少我没算过,但估计加起来能有三十万美元了”。

回顾事件发展,海明认为虽然案子看起来一团乱,但是也有亮点,“亮点就是我帮她告赢了美国体操协会和美国的保险公司,赔给了她200万美金,并且可以在中国使用,要知道以前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是不负责她在国内的费用的。桑兰之前也很感谢我,但是后来闹了纠纷我就撤出来了。 ”

(本文来源:辽沈晚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明道歉或因怕被控滥诉 桑兰气愤自己形象被毁

“90%的形象毁了,一些媒体简单地把我妖魔化了,我可生气了!特生气!我有预料到这场官司会引来舆论的关注,但没想到结果是很多人站到了自己的对立面。”桑兰如是说。

去年4月30日,在1998年友好运动会严重受伤的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向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递交了诉状,向包括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当年的监护人刘国生夫妇在内的8个被告索赔18亿美元。此后,作为桑兰方的代理律师,海明开始在媒体高调宣传此案件,公布了有关增加被告、与被告达成和解等细节。然而,事态在去年8月发生180度大转弯,此前一直以兄妹相称的桑兰和海明突然开始互相揭短、网络对骂,几乎一夜间反目成仇。二人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也在去年10月被法院批准解除。

北京时间昨日,桑兰的这位前代理律师在美国又有新闻传出。美国联邦法院刊出了海明《公开道歉》,在这份《公开道歉》中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因此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希望得到刘国生夫妇的原谅,刘国生夫妇随后选择了原谅并表示不会起诉海明。

海明的《公开道歉》让他很可能即将遭到美国法律处罚时彻底与这件案件撇清关系,这位让原本属于一场普通官司、最终却演变为纯粹“闹剧”的最关键人物最终以道歉的方式宣告退出。

海明退出了,但桑兰诉讼案仍没有结束。桑兰经纪人黄健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海明的道歉并不会影响桑兰对刘国生夫妇的起诉。

害怕被控滥诉

海明在《公开道歉》中的态度显得非常诚恳,并细数了自己的不当行为。为了与被告和解,海明还向对方支付了一笔费用。

海明是在美国当地时间2月27日有关桑兰案的和解会议时,与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商定了“和解协议”。协议第一条规定,海明必须在当地时间2012年3月7日之前,向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支付一笔钱。第二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2日之前提交道歉书。第三条规定,莫虎会在2012年3月2日之前上书法庭,撤销对海明依照“R-11”(“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法官可以依据这一条,对滥诉的一方给予惩罚)进行惩罚的动议。当地时间3月2日,海明签署了《公开道歉》,莫虎于同日递交了法庭动议,请求法官撤销对海明的“R-11”惩罚,这也意味着海明将不会受到罚款、吊销律师执照等惩罚。

“我觉得海明认错道歉是明智之举,我们愿意原谅海明,因为他认错道歉的态度是诚恳的。我相信他认识到自己真的错了。”在海明签署了《公开道歉》后,曾遭到海明攻击的刘国生长吁一口气,并表示他们与海明之间的事就此结束,“我们不仅撤销了要求联邦法院对海明的惩罚动议,以后也不会再反诉他,更不会在任何场合羞辱他。我们与海明之间的事就此翻篇了。”

海明的又一场秀?

在《公开道歉》被美国法院刊出后,海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了自己提出道歉的原因,“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想从这件事情完全摆脱,这就是为什么我同意庭外和解,我也不后悔跟他们认错道歉。”海明第一次被人熟知并不是由于桑兰案件。2008年,当时他扬言代表13亿中国人民起诉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一名主持人的“辱华言论”,索赔13亿美元,相当于每人1美元。然而,当年5月,他撤销了对CNN的指控,理由是CNN要罚他10000美元,甚至要反诉他恶意控告,撤诉的海明在当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这次桑兰索赔案件,海明的态度与2008年极为相似。根据桑兰的经纪人黄健此前透露是海明主动向桑兰献殷勤,“当时是海明主动联系桑兰要求接手案件,并且表示是免费的。”在刚刚接手桑兰索赔案时,海明也同样表现出对于案件的倾尽全力。从起初宣布美国法院受理桑兰巨额索赔一案,到详细曝光增加被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的细节,海明一直在“全程直播”整个案件的进展。

如今,当自己很可能遭遇罚款、吊销律师执照的处罚时,海明的一封《公开道歉》让自己再次全身而退,这一桥段与2008年诉CNN一案非常相似:案件伊始高调无比,到最后狼狈退出。

在昨日回复本报记者的相关问题时,海明显得有些不耐烦,“我太忙了,没办法详细回答你的诸多问题。”这一态度与海明此前的表现形成天壤之别,当自己还是桑兰的代理律师时,海明几乎每隔两三天便会主动发邮件给记者讲述案件的最新情况,有些甚至是美国时间深夜发出的,在邮件中的“收件人”一栏中有将近50个,几乎涵盖了全国绝大多数的主流媒体。

作为曾经被海明攻击的对象之一,刘国生在昨日接受采访时也谈到了海明大肆制造舆论的行为,“这显然是一个恶意敲诈案。桑兰一方面在法庭起诉我们,另一方面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前律师海明一起大造舆论,甚至不惜编造性侵谎言对我们进行威胁讹诈。海明通过博客、微博、媒体等方式散播各种信息,大家对海明和桑兰的关注也会高很多,海明这么做显然是有目的的,而目的就是逼我们花钱和解。”

桑兰受害者还是……

海明的《公开道歉》让其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但是被告方刘国生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并没有打算撤销对于桑兰有关“R-11”的控诉,“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去年8月,在桑兰向纽约警方报性侵案失败后,海明与桑兰就因代理费问题彻底闹翻,海明在去年8月31日向法庭递交了解除代理关系申请,10月31日获得批准,双方的代理关系随即结束。现在,海明与案件撇清关系,而桑兰则要继续面对被告方代理律师莫虎的控诉,面对自己维权的官司,在今年2月27日的和解会议上,桑兰一方认为双方达不成和解协议。黄健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桑兰不会因为海明道歉而撤诉,“我们对和解协议不满意,所以桑兰依旧会起诉刘国生夫妇作为监护人的失责,并不会选择撤诉。”

当去年4月桑兰巨额索赔案一事被曝光后,人们对于桑兰倾注了巨大的关注,起初人们对于桑兰仍然非常同情,希望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随着案情的发展,当被告人的名单中出现曾经在美国照顾自己的刘国生夫妇、当自己的代理律师高调“作秀”时,桑兰的形象也一落千丈。

在一份天涯网友自发的2011年十大恶人调查中,曾经被誉为“微笑天使”的桑兰竟然破天荒地榜上有名。“90%的形象毁了,一些媒体简单地把我妖魔化了,我可生气了!特生气!很多报道都是不知情的记者在转发。”桑兰在最近一次采访时坦言自己的形象遭到了摧毁,“我有预料到这场官司会引来舆论的关注,但没想到结果是很多人站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面对昔日以“哥哥”相称的海明的倒戈、面对舆论近乎一边倒的诟病,桑兰无疑承受着身体以及精神上的双重压力。“狂轰滥炸时,我有过软弱的时候。人在身心疲惫的时候,可能一下子就想放弃,但只是一刹那,很短暂。”桑兰直言在被外界口诛笔伐最严重的时候,自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桑兰索赔案让海明成为了风云人物,与娱乐界明星一样,律师需要知名度、需要曝光,海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现在海明选择了全身而退。而桑兰,原本只是希望通过法律为自己维权,但是现在却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桑兰很执著,执意要打这场官司。但是即便赢了官司,桑兰受到的精神压力已经无法获得弥补,“我本来是一个活蹦乱跳的人,前途一片光明,因为一个重大的打击,生活不能自理。人家说‘活人还能被尿给憋死’,可我就是不行。说实话,特简单,我问心无愧,我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还我一个公道,我不会退缩的,我还这么走下去。”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明:桑兰告的是好人 去警局录口供我门都没进

“我后悔接这个案子。(我)不仅没拿到钱,还浪费了很多精力。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海明表示。

美国联邦法院当地时间5日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这是桑兰去年4月在美国提起天价跨国诉讼以来,首次有人出来道歉,是一个重大的转折。推荐阅读>>>【海明称道歉信非他所写 30万美元代理费一分没有】


桑兰和海明(资料图)

海明在其《公开道歉》中说:“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为此,我恳求他们的饶恕。”海明最早被媒体关注是在2008年。当时他号称代表13亿中国人民起诉CNN一名主持人的“辱华言论”,索赔13亿美元,相当于每人1美元。然而,当年5月,他自己撤销了对CNN的指控,理由是CNN要罚他10000美元。那一次,他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不再寻求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法的“R-11”条款对他进行法律惩罚,今后也不再反诉他。目前,桑兰已经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法官可以依据这一条,对滥诉的一方给予惩罚。莫虎律师在去年7月12日祭出“R-11”动议,要求法官对桑兰和海明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

昨日,记者试图与桑兰现律师徐晓冰联系,希望他或者桑兰本人对海明公开道歉一事发表评论,但未收到徐晓冰律师或者桑兰的任何回复。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

谢晓虹:被桑兰告后想过自杀,曾拿她当女儿

■身份:桑兰案被告中的核心人物

当年桑兰受伤后在医院接受手术,我们一家人几乎每天都轮流去看望她,给她送汤送饭,陪她聊天,目的就是要减轻她的痛苦,帮助她保持精神上的乐观。桑兰出院后,我们又接她住到我们家里继续康复治疗,想尽一切办法让她的痛苦减到最低。桑兰回国后我们又协助国内有关方面安排她的生活,努力帮助她自立,希望她能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桑兰一直跟我保持亲如母女的关系。一直到2011年4月我才知道她将我和老刘告上了法庭,说我们当初让她在家里养伤是“软禁”她。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告我儿子对她性侵。

我对桑兰比对我自己的儿女还要上心。对自己儿女我们经常说“No(不)”,可是对桑兰,我们除了付出还是付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对待我们。那段时间,我和我儿子都完全崩溃了。我儿子瘦了十几斤,可是他怕我担心,不仅不告诉我,还每天给我打电话安慰我。我也垮了,躺在床上连站都站不起来,什么都吃不进去,脑子里甚至转着各种自杀的念头,只想带着儿子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去年夏天,她到警察局报性侵案,说我儿子和老刘对她性侵,我的心反而平静下来。我没什么可怕的。我很庆幸我又活过来了。

我也曾经非常恨海明,桑兰做的很多事情都与他有直接关系。但是我现在觉得,只要他真心悔过,真诚道歉,我就应该原谅他。希望他能够汲取教训,以后不能再拿法律当武器胡闹。

莫虎:桑兰在法律上又一次摔倒

■身份:被告的代理律师,也是被告

这起诉讼案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对媒体表示,“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今天我还是这句话。桑兰今天再次摔倒在了法律上。海明是桑兰的代理律师,如果没有桑兰的签字,他不可能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今天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海明公开道歉是明智之举,虽然对于海明而言,这是比“R-11”更重的惩罚。“R-11”是法官裁决,而公开认错道歉则是他自己承认自己有错。

海明:后悔接案子,他们是好人

■身份:桑兰索赔案第一个代理律师

我后悔接这个案子。(我)不仅没拿到钱,还浪费了很多精力。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后悔跟(向)他们认错道歉。不过认错书的措辞并不是我自己写的,是他们写好了我签字的。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案子。我从来没有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向纽约地方检察官报案。我只是将中国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翻译后寄给了检察官。我是律师当然懂得,性侵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录口供签字才行。桑兰到警察局报性侵,我连门都没进。

高开低走

细数桑兰案走势

第1回合 连续撤诉心里没底

2011年4月底,桑兰在美国起诉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等多家公司和昔日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等个人,索赔18亿美元。半个月后,桑兰又追加薛伟森、莫虎和多名网民为被告,索赔金额也上升到20亿美元。6月20号,海明首先撤销了对时代华纳老板之一特纳的起诉。6月27号,海明撤销了对薛伟森的性侵民事起诉,原因是薛伟森不是美国人,美国联邦法庭没有司法管辖权。6月28号,海明宣布撤销对时代华纳的起诉。

在完全没弄清责任人、被告身份和美国法律的情况下起诉再撤诉,桑兰团队的专业性令人怀疑,难怪有人质疑桑兰的官司更像是炒作,想重新博得舆论的关注。

第2回合 巨额赔偿增添信心

去年7月11日桑兰与美国体操协会及其相关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并签署了保密协议,黄健透露:“这是一份让大家都满意的协议,桑兰的后半生无忧了。”

此时,桑兰案的被告方只剩下了当年她在美国的监护人刘国生和谢晓虹夫妇、莫虎律师以及15名尚未写上具体姓名的网友。从第二回合的较量结果来看,桑兰全胜,顺利地获得巨额赔偿无疑给了桑兰更多的信心。

第3回合 形象尽毁失去民心

桑兰报案称其在13年前被监护人父子性侵犯,但医生路平一份漏洞百出的证词帮了倒忙,去年8月11日纽约检方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而不予立案。无奈之下桑兰撤诉,但被“性侵”已然成为天下人的笑柄,顷刻间颠覆了当年桑兰在国人心目中“微笑天使”的形象,而被认为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第三回合较量,桑兰彻底失去了民心。

第4回合 内部斗争海明辞职

2011年9月2日,海明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辞职动议,请求法官准许其不再担任桑兰的代理人。原本以兄妹相称的两人闹得如此地步令人惊讶,海明称桑兰拒付法庭费、律师费、房租;背后偷偷通知保险公司把赔偿款直接电汇中国而不要经过律师楼之手。而黄健认为海明对桑兰不忠心,甚至可以起诉他失职,向他索赔400万美金。对海明的起诉不了了之,舆论开始质疑黄健,后者不顾牺牲桑兰公众形象的挑唆,让很多人质疑黄健的真正动机。

第5回合 和解无果已处下风


今年1月底,桑兰现在的代理律师徐晓冰发函寻求与被告和解,并称双方可能会在2月底开始和解会谈。虽然被告刘国生表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拒绝有诚意的和解要求,但明确表态不能接受在没有做错事的情况下被无端告上法庭。现在已经进入3月,但桑兰所希望的庭外和解仍然没有进展,看来刘国生夫妇是铁了心要和桑兰对抗到底。从当初咄咄逼人的锐气到现在的主动寻求和解未果,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一回合过后,桑兰一方已明显处于下风。

第6回合 完全被动独自受罚?

美国时间3月5日,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被公诸于世。这一方面让桑兰成为唯一一名可能要受到“R-11”惩罚条款处罚的人,另一方面几乎说明桑兰打官司的动机不纯、内容不实。据分析,桑兰很可能会为此付出代价,不仅可能是经济上的制裁,对其道德上的批判也会更加猛烈。事到如今,桑兰似乎已经完全处于被动,海明的公开道歉很可能是压垮桑兰的最后一根稻草。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明倒戈被指有违职业操守 律师:在中国不被允许

律师贾施平表示,由于海明目前是一名美国律师,他此前代理的桑兰案件也是在美国提出起诉,适用的就应该是美国的法律,用中国法律来评判其是否违反职业操守并不合适。但类似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则是中国律师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此前桑兰的天价索赔已引发不少网友反感,斥为“炒作”。而这一次,她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背后捅刀则更引来了不少非议,认为海明倒戈的行为有违律师的基本职业操守。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州易春秋事务所的贾施平律师,贾施平表示,由于海明目前是一名美国律师,他此前代理的桑兰案件也是在美国提出起诉,适用的就应该是美国的法律,用中国法律来评判其是否违反职业操守并不合适。但类似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则是中国律师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贾施平举例:比如中国律师为一名当事人代理刑事案件,在这过程中发现其还有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刑事犯罪,律师只可以要求自己的当事人自首;如遭到拒绝还可以选择解除代理关系,但并不能由律师到司法机关举报,即便是解除关系后也不可以。因为律师是在履行代理义务的过程中得知这个事情的。贾施平表示,“假如是普通公民就有向司法机关举报的义务,否则就构成包庇罪;但对律师来讲,法律允许他不举报,如果去举报的话就会受到律师协会的惩罚。这是对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的保护,这也是一种很特殊的信任。”

当然,由于事件发生在美国,贾施平认为无法用中国律师的行业标准去要求海明,“职业道德,包括职业纪律,都是在行业内产生的,不同社会有不同的要求。当然,如果不是从律师的角度,仅仅是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即便是美国的律师,跟他的当事人也应该有一种特殊的信任关系。”

信息时报记者 邓菲菲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明没想到桑兰案如此发展 经纪人:不可能和解

海明接受采访时坦言:“我没想到会发展成今天这个局面,整个事件过程中,经历了很多曲折,我现在没有得到钱。”

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了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向桑兰案被告的公开道歉信,信中海明承认对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律师等人的诉状中,有些罪状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昨晚,海明接受记者的越洋专访时称:“致歉信是他们写的,我只负责签字,目的是早日全身而退。我道歉绝不代表桑兰败诉。”

2月27日,海明在出席桑兰案和解会议的时候,与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后来商定了“9点和解协议”。协议第一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7日当天或者之前,向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支付一笔钱(钱的具体数额被涂黑遮掩了)。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2日之前提交道歉书。第三条规定,莫虎会在3月2日之前上书法庭,撤销对海明依照“R-11”进行惩罚的动议。3月2日,海明签署了《公开道歉》。莫虎于同日递交了法庭动议,请求法官撤销对海明的“R-11”惩罚,但是保留了对桑兰进行惩罚的要求。这样一来,桑兰就成为了本案中唯一面对“R-11”惩罚风险的人。

没有必要再跟着耗下去

记者:我们已经知道了你向桑兰案被告公开致歉的消息。道歉信是你写的吗?

海明:我没有写过公开信,网上公布的信件是别人写好的,让我去签字而已,并不是我自己写的。

记者:公开致歉的原因是什么?

海明:我已经不是桑兰的代理律师了,我没有必要再跟着耗下去。这件案子很费精力,也很让我头疼,别人要面子,我不要,他们致歉信怎么写无所谓,我只想全身而退不再过问这个案子。

道歉不意味着桑兰败诉

记者:有媒体报道,你的致歉信等于向桑兰案被告“求饶”,恳求他们的饶恕。

海明:我看了他们写的稿子了,那个L姓记者有些用词不当,报道也并非完全属实,他不该用“求饶”这个词,我不是恳求他们“饶恕”,这只是庭外和解,我只想离开,就这么简单。

记者:你真能全身而退?

海明:我们有协议,已经和刘国生、谢晓虹、莫虎他们说好了,我以后和桑兰彻底划清界限,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你公开致歉,并表示有些罪状欠缺依据,这是否间接说明你已经默认曾经对被告的起诉是滥诉?

海明:怎么能是这个逻辑?我说过我致歉的本意就是我想退出,并非默认滥诉。是否滥诉这些都要由法官判断,有司法程序。另外,我要严正声明,我致歉与桑兰一点关系都没有,我道歉绝不代表桑兰败诉,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没想到桑兰案会如此发展

记者:回顾桑兰案,你现在作为局外人有什么看法?

海明:没想到,没想到!我没想到会发展成今天这个局面,整个事件过程中,经历了很多曲折,我现在没有得到钱。

记者:以后还会关注吗?

海明:应该会吧,毕竟我曾经是桑兰的律师,也曾经为她争取到一些利益。比如与相关保险机构签订和解协议,桑兰回到中国后所产生的医疗费、保姆费等均可报销,只要报销的总额不超过200万美元就行,这样的条款以前是没有的。另外,算上在美国做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桑兰最高额度可以报销1000万美元的治疗费用。

黄健 不可能与被告和解


就海明向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虹等人公开致歉一事,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桑兰的经纪人黄健。对于海明的做法,黄健坦言:“海明离开求自保,他如果受到rule11(轻浮诉讼)的动议惩罚,律师执照将不保。就目前情况来看,我们不会与被告和解。”

海明公开向桑兰案被告致歉,这也让很多人感到意外,桑兰的经纪人黄健也是刚刚得知此事:“我在网上看到了海明的致歉信,海明的离开就是为了逃避rule11动议惩罚,他之前建议告‘性侵’确实缺乏依据,如果他受到rule11的动议惩罚,他的律师执照将会不保。另外,海明致歉与桑兰案本身成败与否没有任何关系,他道歉是他自己的事情。”黄健向记者透露。

特约记者 曾啸

(本文来源:天津网-每日新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总参赛

0

总盈利

0

周盈利

超级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317132
精华
0
专家点
100

盘口精英奖最旺人气奖终生成就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桑兰承认"性侵"是受误导 海明擅自向检察官报案

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

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在海明道歉后,网友直呼:“桑兰成了眼下唯一要为滥诉负法律责任的人,令人失望。”

这件打着“索赔21亿美元”名头的跨国闹剧前后历经一年,其中爆出了诸如性侵、二奶等雷人内幕。曾经被赞为微笑天使的桑兰,其公众形象如今早已一落千丈。正如被告方代表律师莫虎说的:“以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

“我恳请他们的饶恕”

这是桑兰去年4月在美国提起天价跨国诉讼以来,首次有人出来道歉,是一个重大的转折。

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不再寻求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法的“R-11”条款对他进行法律惩罚,今后也不再反诉他。目前,桑兰已经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

海明在其《公开道歉》中说:“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

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

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

为此,我恳求他们的饶恕。”

9点和解协议

2月27日,海明在出席桑兰案和解会议的时候,与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后来商定了“9点和解协议”。

协议第一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7日当天或者之前,向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支付一笔钱(钱的具体数额被涂黑遮掩了)。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2日之前提交道歉书。第三条规定,莫虎会在3月2日之前上书法庭,撤销对海明依照“R-11”进行惩罚的动议。

3月2日,海明签署了《公开道歉》。莫虎于同日递交了法庭动议,请求法官撤销对海明的“R-11”惩罚,但是保留了对桑兰进行惩罚的要求。这样一来,桑兰已经是本案中唯一面对“R-11”惩罚风险的人。

“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法官可以依据这一条,对滥诉的一方给予惩罚。莫虎律师在去年7月12日祭出“R-11”动议,要求法官对桑兰和海明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

桑兰聘请律师海明于去年4月28日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指控美国体操协会、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刘国生、谢晓虹、莫虎等人多项“罪名”,索赔18亿美元。随着案件的发展,最高峰时,桑兰案的被告多达20多名,索赔金额21亿美元。不过,桑兰后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逐渐撤销了对其他被告的指控,唯独对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3人坚决不肯撤诉。

全景回顾>>

原告变被告索赔变追债

2011年6月28日,桑兰抵达纽约开始诉讼,她的身份是原告。被告机构和个人多达25个,其中包括长期被桑兰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以及他们的儿子薛伟森,律师莫虎。

然而,到9月21日桑兰回国时,25名被告中只有刘、谢、莫3人接到了传票。据新华社报道,桑兰对其他22名被告或撤诉,或“和解”。而如今,桑兰自己已经成了被告和“众矢之的”。

从索赔金额的变化上看,桑兰案也完全是一场闹剧。该案索赔金额曾高达21亿美元,但随着有名有姓的被告缩减到刘、谢、莫3人,索偿金额也下降到了10亿美元。如今,桑兰在这桩官司里分文未取,相反倒是前律师海明不停追着她讨要3000美元房费和20000美元的律师费。

重点>>

性侵案成焦点桑兰承认“被误导”

据《广州日报》报道,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曾在2011年6月发来了一份经过公证的法庭证词。该证词证明,桑兰受伤后在美生活期间曾遭性侵,而施暴者就是桑兰当时在美监护人谢晓红的儿子薛伟森。

这份证词是由医生路平提供的,他在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间曾经担任过桑兰的治疗师。

路平说,当他去被告家里时,亲眼见到薛伟森把正在睡觉的桑兰搂在沙发上并覆盖着一条毛毯对其进行性侵。他说,桑兰瘫痪后胸部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感觉不到冷热、痛痒以及其他一切感应。“桑兰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

路平说,桑兰当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下身流血,而薛伟森帮桑兰擦拭用过的厕纸上也有血渍。路平说,自己亲耳听到“桑兰问为什么会有血?”路平说,桑兰当时只有17岁,还是处女。

对此,海明表示:“我手上有他们email给我的性侵案证词中文本,全是他们自己在家里写好的。讲老实话,我都没怎么看。太三级了。”

去年8月,美国检方通知海明对于桑兰的报案不予接受。检察官弗莱德·格林(FredGreen)对新华社说:“经过调查,决定不起诉刘国生和薛伟森”。

纽约威切斯特郡地检处的发言人吕西安·沙尔芬(LucianChalfen)去年8月9日对纽约华文媒体说,桑兰案不能立案的原因是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


他说:“我们不会提起检控。理由是,我们认定(她)没有(提供)足够的、经得住合理质疑的证据来支持指控。”

海明在桑兰报性侵案失败后,逐渐跟桑兰闹翻。他在去年8月31日向法庭递交了辞职申请,10月31日获得批准。他和桑兰现在是相互对告的关系。

桑兰在9月15日给法庭的一份证词中说,律师海明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声称她当年遭到了性侵。

桑兰说,报案当天,在检察官开始问话之前,她曾经一度“犹豫”,但检察官向她保证,她的证词绝对不会为外界所知。桑兰的证词中说,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案”。

综合新华、中新、法晚等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估波论坛

GMT+8, 2024-5-9 07:4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