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拉多纳 发表于 2014-7-24 09:24

反對都應自己人反對

  延續昨天「蘭嶼開便利店」的話題,當不少藝人及作家認為便利店會影響傳統文化的言論一出之後,立即惹來一陣的爭論。先不管那些身份不明的網民留言,一位肯記名接受傳媒訪問的蘭嶼原住民表示:「自己過有超商的日子,卻不願蘭嶼有超商。」並明言他們的文化不可能因為有了超商而改變,上山種芋頭、製作板舟出海捕魚仍會是他們的生活方式,反而便利店可以方便了他們進行繳費等雜項事情,而不用時刻在郵局大排長龍。

  也有蘭嶼人表示為甚麼不關事的可以決定他們不能享受生活便利的權益?「一定要把我們當作稀有動物觀賞嗎?」就是他們的感覺。

  事實上,不止是在台灣,也不局限於這件事,特別是近年的香港,很多人都為了堅持自己的立場而犧牲了其他人的權利。從小起都教育要大家學懂邏輯思維,要從多角度分析事物,不過在自私的思想下都變得蕩然無存。一如「蘭嶼開便利店」的事件中,希望當加盟主(便利店的運作模式是個人向承包商申請開店加盟)的正正就是蘭嶼本土人士,要反對的也應該是自己人去反對,而非身在天國的人去批判。正如某些人說電腦影響人與人的交流,卻不想他正在寫的博客不也是在網路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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