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拉多纳 发表于 2014-6-8 12:01

同一案例兩種對待

  上周四夜賽,莫雷拉因為策騎「神奇飛龍」失職,被小組認為未能力策至終點、表現未令人滿意,罰款兩萬。本來是小事一樁,一季之內,類似案例三五七樁走不了,可是,小組是否持着同一尺度對待每位騎師?!

  早前來港客串的杜鵬志,當日其中一匹坐騎「銳不可擋」,他在末段的策騎態度,可以說比莫雷拉更加散漫,而且,嚴重性更大,事關當時該駒影相負於「有料小子」,失卻第四名資格,最後因小組覺得沒有影響名次,只予以口頭提醒,連警告的字眼也沒有。

  比較起上述兩件事,擱下名次的重要性不談,只是計算二人在終點前的表現,杜鵬志明顯比起莫雷拉更早停手,更早放輕策騎力度,居然命運是兩回事,箇中理據難明。如果是因為莫的策騎紀錄比較「花」,影響了判決的輕重,這又未可厚非,但該場賽後報告卻未見類似「考慮該騎師季內的策騎紀錄」的字句,那麼,究竟是甚麼原因,令到兩樁事件的主角,可以遭不同的對待。(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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